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0367.“但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表被视为目的的良善的状态,因而当一个人成为教会或教会的一个化身并进入天堂时的状态。这从“第七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日”是指被视为目的的良善状态。因为既然之前的六日表示在天堂婚姻之前到来并为该婚姻所预备的人的状态,那么第七日就表示当这婚姻实际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之时。该婚姻是指与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而是指当此人成为教会或教会的化身,并进入天堂之时。当一个人处于良善时,他之所以进入天堂,并成为教会或教会的一个倾向,是因为主流入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他的真理。祂流入内在人,就是这个人里面的天堂所在之处,并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就是这个人里面的世界所在之处。因此,除非此人处于良善,否则他的内在人就不会打开,而是仍旧关闭,无论他知道多少教义层面的真理。由于天堂存在于他的内在人里面,故可推知,当这内在人打开时,此人就在天堂;因为天堂并非存在于某个地方,而是存在于一个人的内层。人是照着天堂和世界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参看9279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706节的说明)。
凡停下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整个人是什么样,完全取决于他的良善的本质,而非取决于他那没有良善的真理。因为他通过并照着他的良善而对待他人,或与他人合作,与他人产生共鸣,并与他人联系在一起,让自己被他人引导;而不是照着他的真理而如此行,除非这真理与他的良善一致。此处所说的“良善”是指此人的快乐、愉悦,或他的爱,因为属于这些的一切构成他的良善;只要他独自一人,凭自己思考,就会视那些支持这些良善的事物为真理。由此可见,一个人与主结合是通过良善,根本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
虽然前面论述人的重生时,常常论述通过良善与主的结合,但由于如今教会之人大量关注属于信的真理,很少关注属于爱的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所以让我们进一步说一说被称为天堂婚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从而生在各种虚假中,以至于若任由他自己,他注定下地狱。所以若要从地狱中被救出来,他必须完全重生,从主而生,这种再次出生就被称为重生。因此,为了获得重生,他必须先学习真理;属教会的人必须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学习真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教导什么是真理和良善,真理和良善则教导什么是虚假和邪恶。人若不知道这些事,绝无可能重生;因为他仍沉浸在自己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中,称这些邪恶为良善,称这些虚假为真理。
这解释了为何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必须首先到来,并光照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被赋予人,是为了叫它能通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被光照,以便它们能被他的意愿接受,并转化为良善。当此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们而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转化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与人同在的良善是如何形成的,并且人若不处于良善,就会新生或重生。因此,当一个人的意愿由良善构成时,他的理解力就由与该良善结婚的真理构成。此人的理解力实实在在地与他的意愿行如一体,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他在独自一人时会去思想。这就是那被称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天堂婚姻的。无论你说意愿良善,还是说热爱良善,都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同时,无论你说理解与良善结婚的真理,还是说相信这真理,同样都是一回事。由此可推知,对一个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爱与信行如一体。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就是那被称为教会、天堂,以及主之国度的,在至高意义上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但那些热爱自己的邪恶,无论他们通过遗传所获得并自童年起就在自己里面变强的邪恶,还是他们为自己添加、新充满的邪恶之人,的确能领会并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但他们仍无法重生。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被主保持在这种状态下,好叫他能够重生。但当人热爱自己的邪恶时,这些真理就不会被赋予他内在人中的理解力,只被赋予外在人中的理解力;而这种理解力不过是关于真理的纯粹的记忆知识而已。这种人不知道何为良善,也不想知道,只知道何为真理。正因如此,他们认为教会和天堂在于被称为信之事务的真理,而非在于善行,也就是生活的事务。他们还以各种方式解释圣言,以支持他们自己的基本假设或原则。因此,对这种没有同时在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因此,教会和天堂也是不存在的。此外,在来世,被他们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与他们分离;因为意愿中的邪恶会逐出它们,它们的位置被与他们所沉浸的邪恶一致的虚假取代。
由此可见何为“安息日”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种结合因它所带来的安息而被称为安息日,因为“安息日”在于安息。当一个人处于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正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时,他会跟与他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争战。通过这些争战,也就是试探,邪恶及其虚假就被驱散和分离;然而,由此并不能获得安息,直到良善与真理结合。这时,人才会安息,并且主也安息,因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与他同在的主。
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当主在世时,祂通过祂的人身与所有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恢复天堂的秩序;经过这种劳碌之后,祂使祂的人身与神性合一,还将它变成神性良善。因此,这时,祂安息了,因为地狱无法对神性良善动一根手指头。这解释了为何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即:当主在世时,祂首先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以便祂能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后来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 9315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715, 9809节的说明)。当主在世时,祂经历了最严厉的试探(参看9528e节提到的地方)。因此,祂通过将地狱从一个人身上移走,并以这种方式使他重生而拥有拯救他的神性能力(10019, 10152节)。关于一个正在被主重生之人的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提到的地方。在真理与良善在一个人身上实现结合之前,这个人不会进入天堂(8516, 8539, 8722, 8772, 9139, 9832节)。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 4402, 5688节)。
9210.“对他不可像放债的”表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这从“放债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债的”是指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因为一个放债者把钱交付给别人是为了利息,帮助别人是为了回报。由于真正的仁爱并不以利益或回报为目的,而是以邻舍的益处为目的,所以“不可像放债的”表示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凡不知道何为基督仁爱的人,可能以为它不仅在于施舍穷乏人,还在于向同胞、国家或教会行善,不管什么原因,或什么目的。但是,要知道,决定人一切行为品质的,是目的。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名声,为了获得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并非善,因为它是为自我而行的,因而也来源于自我。不过,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同胞、国家或教会,因而为了邻舍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就是善,因为它是为了善本身而行的;一般来说,良善本身就是真正的邻舍(5025, 6706, 6711, 6712, 8123节);所以它也是为主而行的,因为这样的良善不是来源于这个人,而是来源于主;凡来源于主的,都属于主。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良善: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良善如何,真理也如何。那些为真理而行真理的人也是为主而行真理,因为真理来自主。为真理而行真理就是行善;因为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就变成了良善。以这种方式行善就是基督的仁爱。那些出于基督的仁爱行善的人有时可能关注由于行善所获得的名声,以便获得一个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但他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于那些以这些东西为目的的人;因为他们视良善和正义为本质和独一的事物,因而占据最高位置。与此相比,他们将金钱利益或重要地位,或为了它们的名声视为非本质的,因此占据最低位置。当这样的人将眼睛盯在正义和良善上时,他们就像在战场上为自己的国家而战的士兵。在此期间,他们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因而也不考虑他们在世上的地位或资产;与他们正在做的事相比,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但那些将自我和世界放在首位的人则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甚至看不见正义和良善,因为他们两眼盯着自己和自己的利益。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为自我或世界行善,什么是为主或邻舍行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区别和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区别一样大,因而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大。此外,那些为邻舍或主行善的人在天堂,那些为自己或世界行善的人在地狱。因为那些为邻舍和主行善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并且爱邻如己,这是诫命之首(马可福音12:28-31)。而那些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世界的人则爱自己胜过一切,因而爱自己胜过爱神;他们不仅蔑视邻舍,而且如果邻舍不与他们合而为一,不与他们结盟,还会仇恨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的含义: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有些人的确事奉两个主;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不冷不热”,被“吐出去”(启示录3:15-16)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取利息的放债之人代表什么,即代表那些为利益行善的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不可像放债的,不可向弟兄取利息”,这项禁令在摩西五经的其它经文中被重申:
你借给你弟兄的银钱、食物,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 20; 利未记25:36-38)
“借给弟兄银钱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借出真理,也就是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借给弟兄食物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出租真理之良善;因为“银”表示真理(1551, 2954, 5658, 6914, 6917节);“食物”表示真理之良善(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487,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8562节)。耶和华之所以在那些没有如此行的人在这地上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他们,是因为他们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幸福之中;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这情感,或这爱之良善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6478, 9174节)。之所以可向外邦人取利,是因为“外邦人”表示那些不承认任何良善或真理,也不接受它们的人(7996节);也就是说,他们是那些唯独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这些人必须服事一个人,因为相比之下,他们是仆人或奴仆(1097节)。大卫诗篇:
就是行为纯全、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将银钱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诗篇15:2, 5)
“将银钱放债取利”表示唯独为了利益而教导人,因而为了回报而行善。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
一个行公平、公义的义人不放债取利。(以西结书18:5, 8)
又:
缩手不害困苦人,不放债取利,却遵行我的典章,行在我的律例之中的,定要存活。(以西结书18:17)
又:
他们在你中间流人血受贿赂;你收取高利贷和利息,用暴力夺取同伴的财物。(以西结书22:12)
这些话论及“流人血的城”,“流人血的城”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9127节);“收取高利贷和利息”表示为了利益和回报,因而不是出于仁爱而行善。真正的仁爱里面没有获得回报的想法(参看2371, 2373, 2400, 4007,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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